嘉峪关市第一中学导师制实施办法

  • 发布日期:2021-09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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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导师推选

      导师必须是思想作风正派,教学作风严谨,教学成绩好,具有较强事业心和有较丰富教学实践经验的骨干教师,由校长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并直接聘任,由校长给导师颁发聘书,青年教师和导师签订责任书。

二、导师职责

1.带思想。热情关心学徒的思想进步,勉励他们热爱教育事业,热爱学校、热爱学生。导师应在思想作风,师德规范上做出表率。

2.带业务。导师应主动热情无私地传授教育、教学经验;对课内外教育、教学活动的组织经常给予具体指导;对教学业务上的疑难问题积极与学徒开展讨论,并善于挖掘学徒的长处,鼓励他们在工作中改革、创新。

3.带作风。要言传身教,引导他们严于执教,勤于学习,勤于工作,做到工作实、作风实、教学效果实,逐步使学徒确立起“勤恳、严谨、文明、谦逊”的教风。

三、学徒要求

1.学徒期为三年。一年教学常规入门,上好汇报课;二年上课过关,上好合格课;三年具备教学必备能力,争创优质课。

2.学徒要做到:

(1)虚心学习导师的好思想、好经验、好作风,诚恳接受导师的指导、监督,切务盲目自大。

(2)应主动向导师汇报思想情况,业务进修情况,取得导师帮助。

(3)勤奋工作、积极奉献,更新教育观念,自觉教书育人。

(4)忠诚教育事业,认真负责,为人师表,热爱关心学生。

(5)积极参加本学科教改课题的研究,使学生主动活泼地学习。

四、师徒活动

1.师徒之间每周开展一次业务性研讨活动,内容以听课评课为主。

2.导师应经常听徒弟上课,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。徒弟每周至少听导师一节课。

3.导师每学期应指导徒弟制订教学计划,进行质量分析,撰写教学专题小结。

4.导师每学期应指导徒弟上好一节在学科组重点实验课,并作好听、评课记录。

5.根据学科特点,导师应对徒弟开展学生课余活动进行指导并检查活动效果。

6.导师在每年年终对徒弟的思想、工作做出鉴定,交教研室存入教师业务档案。

7.徒弟应将每次负责命题的测试及考核结果交导师审阅。

8.徒弟每年应将拜师活动情况做出专题总结和写出自我鉴定,交教研室存入教师业务档案。

五、考核结业

1.徒弟三年期满要写认真写好三年个人总结,导师对徒弟三年来的思想业务等情况做出鉴定,再由学校全面考核。

2.考核办法:每位徒弟至少上一次校级公开课,在市级以上报刊上发表一篇论文;抽样调查,所任学科学生满意率达85%以上。由教导处、教研室组织考核,合格者由学校发给“结业证书”,不合格者延长学徒期。

六、表彰奖励

      学校设立“导师岗位津贴”,对履行职责的导师,学校每学期核算发一次工作量津贴。拟每听够学徒一节课,并参与了学徒上课的主要环节,有听课、讨论的记录或指导性意见记载的,每学期核发相应的津贴。

      对有突出贡献的导师,由学校教研室、教导处提请校长办公会给予精神和物质方面的表彰奖励。

嘉峪关市第一中学

2021年9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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